第一章談到寫程式的樂趣與苦難,先從苦難談起:
首先,電腦其實蠻笨的,至少目前來看大概只有人類1-6歲的水準,很多時候不知道變通,因此需要很精準的指令才可以指揮電腦,這就是寫程式的用途所在。也因為如此,就造就了許許多多的龜毛程式設計師,許多地方要求完美,這也不是他的本意,實在是電腦要求的。
此外,test/debug也是讓人氣到吐血的事情。雖然依照常理bug應該是越改越少,但是,寫過程式的人都知道,修改完一個bug通常會引發另外兩個bug,實在是越改越多,永無止境。怪不得現在WEB 2.0有人提倡永遠的beta版,看似非常有責任感,其實背後的辛酸是無人知道的。
作者還說,總體來看是『樂多於苦』,但是我想這可能是作者的那個年代(1974),會寫程式就像民航機飛行員一樣稀少,寫程式可以賺大錢的年代,如果寫程式可以月入NTD$30萬(或許15萬我就滿足啦!),我也會覺得樂多於苦。
軟體工程師--總結一句話:生不逢時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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