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說--『有創造的樂趣』
這點我蠻同意的,寫程式可以憑空創造一些東西,或是改變一些東西,讓自己「自我滿足一下」。(這可能是『宅男』的最大樂趣所在)
作者說--『創造出來的東西,居然有人用』
這就又比上面說的樂趣更上一層樓了,至少不是「孤芳自賞」,可是有人會欣賞我的程式,最好是花大錢來買,可就是樂翻啦!
作者說--『寫程式時類似推理、解迷的過程令人著迷』
年輕時候的我野蠻沈迷於此的,喜歡幫別人DEBUG,或是看一些很艱深的程式書,可以很專注、很持久、並且得到很大的樂趣。但是年紀漸長,腦力退化,專注力便由細節轉化為『架構』、『概念』、『結構』這些說說就好,不必實作的東西了。
作者說--『在如此容易操作的介質上工作的快樂』對應到第一項的樂趣,容易操控便有利於創造,宅男就更多啦!
不過話說回來,台灣的六、七年級生能夠體會這些樂趣的人就少多了,反而是對岸的同胞投入寫程式的人排山倒海般蜂擁而至,實在驚人!有幾個例子:
1. 之前有介紹到一家軟體公司 ASPOSE (http://www.aspose.com),這是一家澳洲公司,公司6個TEAM中有3個TEAM是在大陸(長沙、廣州、南京)。
2. 我之前的公司外包程式給長沙的軟體公司,一台PC分成3班給3組人作CODING用,因為CODING很趕也很好賺。
3. 寫程式的技術文章居然在大陸可以賣錢(例如、如何寫像GOOGLE查詢介面的AJAX程式),雖然不多(大約十幾元台幣左右),但積少成多、不無小補。
台灣不僅是傳統產業要關門了,連軟體業都快要被對岸吃掉了(或許早就陣亡了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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